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为重点,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以深化警示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为重点,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规范物资招标采购、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强化效能监察;以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大主动办案力度,深化机制创新,健全惩防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一、加大教育预防力度,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深化廉洁从业警示教育。要组织各级班子成员对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行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公司纪委将编写一本《中国中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读本》;各单位要对近年来发生在本单位的典型案例进行一次集中整理汇编,抓好“以案说法”。大力宣传廉洁从业理念。各级党委要注重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要全面落实警示谈话制度。要针对领导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警示。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还应要求相关人员作出必要说明。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要更加重视对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效能监察力度,要统一立项开展物资招标采购与管理效能监察。要结合实际自立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针对全公司正在开展的小金库、领导人员领取年薪以外收入、业务招待费和职务消费、外协队伍管理、领导人员干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等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执纪。加大监督资源整合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全面落实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进三级企业纪检监察审计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区域联建职能。
三、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细化职责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逐步实现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化,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制定与各级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推进机制创新,强化制度保障。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全覆盖”新要求,适时建立企业内部巡视工作制度。探索纪委书记派驻制度。加强以工程项目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建设,确保“三重一大”、“四个集中”等制度在工程项目落地生根。落实工作规划,健全惩防体系。各级党委要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四、加大主动办案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加大自主办案力度。各级纪委要健全和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以各级领导人员、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为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效益严重流失的案件,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经营中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案件,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协作队伍使用中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个人捞取好处的案件,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案件。要高度关注私设小金库、领导人员领取年薪以外收入引发的案件,关注审计机关调查涉及企业问题更加深入的趋势,适时调整办案重点。要健全案件督办机制,加大对上级交办案件和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对办案不力、特别是有案不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配合办案工作。各级纪委要把配合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司法、审计等机关办案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重大案件配合调查的应急预案,健全配合协调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介入调查,掌握政策,把握方法,主动应对。健全联合办案机制。要建立健全本企业办案人才库,根据办案需要,适时启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分组、分区域牵头查办案件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地方纪委、司法机关合作办案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全公司案件查办工作。
(五)聚焦中心任务,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有所为有所不为。各级纪委书记要集中精力抓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职责。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公司和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和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明确选人用人标准,严格进入条件,选调一批综合素质好、敬业精神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坚决杜绝照顾性、安置性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委工作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