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山西晋中讯 中铁三局五公司通过两年多时间的探索,形成了劳务队伍考察、约谈、准入、选用、评价等体现出“注重过程管控、强化业绩评价”特点的一系列管理办法,促使劳务队伍管理步入了良性轨道。
2012年,公司成立劳务企业管理中心,将以前分散在人力资源、工程管理等几个部门的劳务队伍管理职能、管理资源进行整合。公司出台劳务队伍准入、选用和评价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在管理制度上取得突破,使劳务队伍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改变了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尤其是公司推行的“阳光”担保制度,使每个人都能够推荐劳务队伍,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到了实处;而准入制度,促使公司达到了对劳务企业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并进行专业结构优化的目的。2013年以来,五公司通过中铁三局准入审批的劳务企业达218家,新开项目所用劳务队伍均具备准入资格。
公司坚持把强化劳务队伍的业绩评价、准确掌握劳务企业的真实履约能力,作为加强劳务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通过政策引导、制度创新、人文关怀、激励机制等,增强劳务企业与五公司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意愿;通过严格实行月、季、年、末次考核评价,构建有效的劳务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将劳务企业的管理纳入工程项目的监管重点,强化问责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行政问责,今年上半年通报了3个项目部、整体降级2个项目部班子、对6个项目部的12名班子成员处罚1.8万元;建立合格劳务企业名录和不良信誉劳务企业名录,切实推进了劳务企业的履约考核评价工作,一批实力强、信誉佳、服从公司管理,能够长期合作的劳务企业涌现出来。(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