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就是要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宏伟目标转化为依法治企的自觉行动,以法制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项目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企业健康发展。
在项目经营中,某些项目之所以会出现一些工程质量或效益问题,往往就是因为相关责任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按规则办事造成的。比如,少数项目为赶进度,在未符合标准流程的情况下擅自浇筑混凝土,造成质量隐患。再如,一些项目对资金把关不严,提前或超付工程款,或随意性地支出,从而导致项目成本失控。出现这些不良现象,就是因为管理者没有按依法治企的思维抓管理,乱作为从而导致项目亏损。唯有依法治企,以法管项目,树立项目的法治权威,用规范的制度代替一言堂,用流程化的程序约束随意性的行为,才能堵住人为的消极因素和管理漏洞。
笔者认为,依法治企必须树立法制思维观念,全面提升干部员工的法治意识和素质,这是依法治企的基础。对于项目管理层,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中国中铁关于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制度的学习,重点提高管理层依法决策的意识,做到决策先问法,决策不违法,使决策合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要求,确保企业在“国法家规”允许范围内运作。要重点加强项目管理层的专业管理、规范运作等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的学习,要熟练掌握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遵守的所有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操作层,要通过学习,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相关的各类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使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要通过分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管理机构还要依据相关法律建立监管机制,对全体员工进行规范约束,严禁违规行为,一律按程序办事,规避一切不可控的经营行为,保证项目管理水平循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