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档案工作的指示批示,广泛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法教育培训,确保新修订档案法得到有效实施,形成知悉、遵守、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12月10日至11日,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参加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与政策法规研究司共同举办的“新修订档案法公益大讲堂”在线培训,股份公司总部及36家所属单位、2700余名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档案工作的指示批示,宣传了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人民立场、安全底线思维,解读释义了新修订档案法的主要内容,重点解读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放、档案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内容。经过学习,广大档案人员对新修订档案法的意义和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
新修订的《档案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企业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支撑。 (周慧 吴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