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历史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其本质上是一种代理关系。通俗地讲, 信托就是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
普遍认为, 信托的雏形产生于古埃及和古罗马的 “遗嘱信托” , 而现代信托制度是在英国 “尤斯制” 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距今已有八九个世纪。19 世纪, 信托正式向理财演化。我国信托业萌芽于20世纪初期, 距今有100多年历史。目前, 信托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最广泛的金融工具。在日本, 信托业的规模甚至超过商业银行, 成为金融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托的功能和优势
1.国内第二大金融板块, 牌照稀缺 在我国, 信托与银行、 保险、 证券一起组成金融业四大支柱, 都是属于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监管下的正规金融机构。目前, 我国信托管理资产总规模超过23万亿元, 信托已经成为银行以外第二大金融子行业, 管理资产规模相当于保险和证券管理资产规模之和。
据了解, 目前在我国四大金融板块中, 银行总计有3500多家, 保险和证券业各有 100 多家, 而信托公司只有 68家。相比于银行、 保险、 证券等牌照不断扩容, 信托牌照自2007年以来就没有新增, 且银保监会明确表态不再新发信托牌照, 使得信托牌照资源十分稀缺。信托业在未来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极具想象力的创新空间, 这也是信托牌照的魅力所在。
2.业务横跨三大市场, 具有独特的金融功能 信托公司在金融行业内俗称 “百货公司” , 是指信托公司的功能更具多样性、 资金投向范围更广。目前, 我国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 银行只能干银行的事情, 保险只能做保险业务, 证券只能做证券业务, 只有信托公司是我国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够横跨货币市场、 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 进行经营的金融机构。除了 “吸存放贷” 以外, 信托基本能够从事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开展的所有业务。基于这种独有的跨市场配置和多样化金融工具优势, 信托公司成为打造金融控股平台的最佳载体。
信托具有的风险隔离功能是由信托关系特性所决定的。信托关系中有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三个主体, 形成了一种特殊的 “三权制约” 关系, 委托人有监督权、 受托人有管理权、 受益人有受益权。大家的合法财产一旦经过相应程序, 形成法定的信托关系, 便具有了独立性, 会使之与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的固有财产相互隔离, 不受后者破产清算影响, 同时还可以规避法律诉讼、 离婚时财产被分割等风险。
信托还具有财产管理和财产转移双重功能, 可以为客户量身定制各种类型的信托产品, 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财产管理需要。除此之外, 信托产品的受益人可以是自己, 也可以是他人, 由此信托也作为家族财富管理及传承安排措施而得到较为广泛运用, 在法律允许的范畴下最大限度保护财产在传承中不至于被受益人所挥霍, 也不因受益人上当受骗而使家族财产被他人巧取豪夺, 防止 “富不过三代” 问题。目前, 巴菲特、 李嘉诚等富豪纷纷通过家族信托实现家族财产永续传承。
3.受人之托, 代人理财 信托可以实现专业理财。通过信托集中起来的个人资金, 由信托公司专业人才管理运作, 他们可以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技能开展投资, 从而避免个人投资的盲目性, 达到降低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与一般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相比,信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高。目前市场上, 信托理财产品中收益率最低的也基本达到7%, 最高可以超过9%。 陈世韬 钱思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