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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3日
纵深推进架子队建设 科学构建企业作业层
文章字数:1,609
  □中铁五局
  2009年以来,针对企业自有作业队伍缺失、项目作业队伍管控难等情况,中铁五局构建起以架子队为基础构架的企业作业层,为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实现了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全面可控,企业信誉显著提升。
 
  开展架子队标准化建设,重建企业作业层
 
  2009年下半年,公司以铁道部推行项目标准化管理为契机,针对社会劳务队伍的现状及公司劳务队伍使用的实际,制定并实施了架子队标准化建设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统一架子队的组织构架。架子队在组织结构上分为管控层和作业层。二是界定架子队的双重身份。架子队在三级公司组织结构中编制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化分公司。三是规定架子队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企业员工,主要设备必须由企业配备和管理。四是明确四级组织在架子队建设中的职能。局本部履行统一领导职能;三级公司履行组织构建、配备资源、建立承包机制职能;局项目部履行督促落实职能;架子队履行自我管控职能,重点是实施标准化作业、加强成本控制和自身建设。五是确立架子队构建中的专业化、常态化、系统化、人员优、机制活等五个特点。六是明确架子队管控层人员配备途径。包括培养、录用优秀劳务工、机关下派、招收院校毕业生、社会招聘等途径。
  通过以上六项措施,公司基本形成四类作业层队伍构架:第一类是专业作业队,三级公司共设立了197支;第二类是专业化分公司,三级公司共设立了66个;第三类是以劳务工管理和派遣为主要职能的劳务公司,三级公司共设立了11个;第四类是社会劳务队伍。通过作业层队伍构架的建立,企业重新夺回了现场基本管控权,为有序推进施工生产奠定了基层组织基础。 

  推进架子队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强化企业作业层 

  2012年以来,公司针对劳务队伍素质不高、诚信不够、流动频繁等问题,积极开展劳务队伍组织化的构建和管理工作,劳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履约能力明显增强,稳定性明显提高。
  在组织化构建方面,公司开展了企业劳务队伍职能管理机构和劳务队伍合格组织主体的构建。一方面,建立局、公司、项目部、架子队四级劳务管理职能机构并配备人员。另一方面,对劳务队伍开展合格组织主体的构建,明确了劳务队伍合格组织主体的“四项标准”,即: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证照必须齐备真实;企业法人、合同签约人和现场负责人原则上“三人合一”;信用评价必须达到B级以上。按照标准整改后,全局共有1579支劳务队伍达标,对不达标的劳务队伍,公司采取了限制使用和清退的措施。
  在组织化管理方面,公司从选用、合同、劳动人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党群等方面进行管理。在选用管理上,选用由公司主导、部门负责、项目参与;在合同管理上,落实法定代表人、合同签约人和现场负责人“三人合一”,防止转包和再分包;在劳动人事管理上,建立劳务队伍负责人档案,实行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管理;在施工现场管理上,突出资金管理、安质管理、专项考核管理;在信用评价管理上,项目部每季度对劳务队伍开展信用评价,公司每半年对劳务队伍开展信用评价;在党群管理上,对劳务队伍与企业同步开展党工团活动。
 
  探索架子队基础组织股权改革,提升企业作业层 

  今年8月份以来,公司开展了以作业层队伍股权改革为重点的作业层实体建设工作。总体思路为:以坚持架子队管控模式为前提,以规范改造企业劳务公司和社会劳务队伍为重点,以混合股权配置为纽带,建立起机制灵活、运转高效、联系紧密的新型作业层队伍。
  公司按照作业层四类组织的特性分类进行作业层实体的改造建设。第一类,对以架子队、自建型工班为主组成的综合作业队,通过职工牵头、企业和劳务队伍参股的方式,改造为作业层实体。第二类,对专业化分公司下属的专业作业队,企业通过资产入股、职工参股的方式,改造为作业层实体。第三类,对企业自有的劳务公司,以及企业长期联系使用的劳务公司,通过职工牵头、企业和劳务公司参股的方式,改造为施工劳务企业。第四类,对信誉度较高、已成为合格组织主体的劳务队伍,通过股权置换、企业参股、员工加入的方式,构建为作业层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