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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腹有诗书
□ 孙晓娟 中铁物贸鲁班公司
文章字数:1,208
  经常被问:女人读书有什么用?这很难回答,好像真的没什么用,读书不会给你黄金屋和颜如玉,只能给你近视眼和颈椎病。
  但我觉得读书对女人来说至少有一点好处——书如霓裳,其华在心。
  犹如女人喜欢新衣服,踩着“恨天高”逛商场挑选衣服,永不疲倦。我喜欢新衣服也爱读书,前者是天性,后者是爱好。某天发现,衣橱已经满得装不下我的衣服了,书橱里也已经挤挤挨挨塞不进一本书了,一样的情形,感觉书和衣服之间有相似关联之处。衣服,第一次穿,欢喜,期待;再穿,亲切、熨帖。书首读因为未知所以期盼、探索;重读已然明了、熟悉。
  儿时的我们,新课本拿到手先包书皮,就像儿时的我们过年穿上新衣服,由内到外欣赏。新衣服买来,先洗去浮尘,在衣架上平平整整的挂起。读新书,翻开书页前必把手洗净,仔细擦干水滴,绝不会湿着手指拈书页。
  若读白色丝绢版的《论语》,必是戴上干净洁白的手套,小心翼翼揭开扉页,在古圣先贤的智慧中反思、修正,突破、超越自我;可能在灯光下静静深思,也可能遥望星空,夜不能寐。就像在本来没有窗的墙上开了一排窗,你可以领略到前所未有的另外一面风光。不但是多了一套五官,更多了一个头脑。每次读书都是一次畅游,日渐习惯,以致看他人,用手指头儿在舌尖上蘸取了唾液,然后一张一张地用力捻开书页,目光胡乱浏览一通,随手一合一丢,竟会气愤不已。照此,书页上留下的手指印儿随着长长的岁月,也跟着书页的泛黄而变黄,若是赶上潮湿,好端端的书从此开始霉烂。就像衣服溅上了去不掉的污渍,有碍观瞻,再喜欢这衣服以只能作罢。
  衣服过时了,这衣服的使命也基本完成了,但是自己特别喜欢的爱物却另当别论了。我有一件旗袍裙,白底黄色花朵,既有中式旗袍的元素,又有现代简约连衣裙的风格,是一款充满韵味、巧妙结合的设计,穿上它,婉约中透着古意,简约中流露时尚,整件衣服做工考究,匠心独居,有古典的诗情,还有一种清新的画意。这件衣服一穿就是5年,之所以5年不换,是因为再也没有寻见和它一样脱俗的旗袍裙。一下子想到了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苔丝》这本书,情形竟然类似。
  1995年7月,有同学赠我一本《苔丝》。同窗相赠,爱屋及乌,既然喜欢读书,当然对书中文字更“怜香惜玉”。时光荏苒,当年白色的封面早已变黄,纸张也在岁月的沉淀里慢慢老旧。“就像老房子里留下的檀香木衣柜,什么时候打开都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这本书透着漫长岁月的年轮,越发珍贵,这是哈代的魅力,可以让人20年来只钟爱一本书。
  总以为书是有生命的,她带着作者的灵魂和体温,衣服不也是这样的吗?穿上了它就带上了你的气息,呈现的是你的气质神韵。一本好书走进去,你会越来越着迷;一件衣服穿对了,也会越看越有味道。但衣服只能悦人眼,而书却能悦人颜。一个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一双不漂亮的眼睛可以有明丽的眼神;一副不完美的身躯可以有好看的仪态。适当多看书学习,会让你变得更美。
  穿好衣,其华在表;读良书,其华在心。我愿做这样一个表里如一、书香盈袖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