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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6日
《中国中铁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文章字数:526
  为规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行为,严肃纪律,保证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近日,股份公司制定下发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
  规定起草的背景:2008年以前企业给予管理人员政纪处分的依据是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根据市场经济和企业改革的新变化,国务院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之后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对管理人员进行政纪处分执行的是各企业有关处分办法和参照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随着国企改革和管理的不断规范,各企业有关办法和参照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不能满足企业政纪处分的实际需要,为规范企业管理,股份公司组织制定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
  规定的制定依据: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资委相关规定,同时还参考借鉴了部分中央企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的制定为规范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标准、增强执纪问责的严肃性、科学性提供了依据。杨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