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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中铁四局市政公司
“六必谈”提升廉洁谈话效果
文章字数:753
  合肥讯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我希望每个党员都能记住这句话,坚决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近日,中铁四局市政公司纪委负责人对提职人员进行任职廉洁谈话。这是该公司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谈话制度,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业的一个缩影。
  在廉洁谈话中,公司党委、纪委坚持做到“六必谈”。定期谈话必谈。公司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每半年进行1次廉政谈话;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1次沟通谈话,了解领导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岗位变动必谈。在干部任前或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调整时,纪委书记与其进行谈心谈话,深入了解他们对岗位变动的思想动态,引导其调整适应新岗位要求,做到平稳衔接、有序过渡。组织处理必谈。对受组织处理的人员做好说服教育、解疑释惑工作,引导他们认真剖析自己错误的性质和危害,并进一步指明改正办法和方向,帮助其吸取教训。家庭发生变故必谈。在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发生变故,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等情况时,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做好心理疏导,体现人文关怀。在党员干部因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时,分管领导及时与其谈心谈话,杜绝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群众“有反映”必谈。员工对党员干部有党风廉政方面的举报、信访及投诉等,纪委书记与被反映人进行谈心谈话,既防微杜渐,也帮干部澄清问题。出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工作生活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管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及时与其谈心谈话,做好提醒和告诫,督促其立行立改,避免进一步发展和恶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六必谈”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责意识,促使领导干部在行动上依法办事,在利益上不贪不腐,在诱惑上把牢底线。 (疏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