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8月2日,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将落实简易处理规定, 仲裁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中国企业联合会及中国企业家协会日前共同下发 《关于实施 “护薪” 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 。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通知要求, 全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民法院、 工会、 企业代表组织要采取统一行动, 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调解结案难、 调查取证难、 裁审衔接难等问题, 完善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相互协调、 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 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 将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预防、 协商和调解, 引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 加强调解与仲裁、 诉讼衔接, 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质效, 集中限时办结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案件; 将依法发挥终局裁决、 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制度效能, 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 对重大案件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
该负责人指出, 将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 建立裁审证据衔接制度, 强化案件审判、执行和保全, 完善案件审理机制, 畅通立案“绿色通道” , 主动依职权调查, 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功能; 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 及时给予执行救助等; 将落实案件保全规定, 对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 一般不应要求担保等。 ( 来源: 8月2日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