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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9日
“痕迹管理”需防形式主义
文章字数:846

□ 雅言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历史上的吏治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发表讲话时强调,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他指出,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这些问题既占用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又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目前,年终到了。为全面评价基层工作,不少单位组织了专门的考核小组分赴基层,考核评价基层工作。年终考核方式,有不少单位就是检查资料,也就是检查“痕迹”,容易出现重“痕”不重“绩”的现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此,有些受检单位也就抽出专人专门对照受检内容补资料、留“痕迹”,有些时候花的时间还很长。 
    “痕迹管理”,是指在各种管理过程中留下工作记录。随着企业标准化和流程化管理的推进,各单位出台的工作制度也纷纷体现出“痕迹管理”的特点。“痕迹管理”既为管理者留下可供查询、总结的材料,也为上级主管单位检查工作、区分责任界限、实施问责提供了依据,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但是,过犹不及。现在,有的单位出现了资料要求越来越细越多,考核时比谁的资料盒多、谁的资料盒厚、谁的流程记录最全面,而少了真正深入基层查实绩的现象。这种攀比现象成了新的形式主义,成为基层管理上的“痛点”、做起来的“难点”、想起来的“泪点”。
    前不久,中纪委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特别强调了要整治“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问题。中国中铁党委也制定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相信只要真正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同类事项可以合并的合并进行,减少那些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的“痕迹”需要,重“痕”更重“绩”,留“迹”更留“心”,重执行、抓落实,管理工作就一定能更高效,一定更能受到基层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