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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法治中铁”与 “春天的故事”
文章字数:1,498
  “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四十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响彻云霄的伟大宣言:改革开放。这铿锵有力的四个字,引领着中华儿女在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上奋勇前进,从探索改革到深化改革,再到全面深化改革,从“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祖国每一天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新变化。
  我诞生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的名字叫——“法治中铁”。正因为有改革开放,才有我的诞生。我的出生,对于祖国而言,是法治央企的开端,对于中国中铁而言,是依法治企的开端,在改革开放春风的沐浴之下,我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人生三个重要的成长阶段。

春风里蹒跚学步

  改革开放之初,为顺应改革开放的时代的潮流,中国中铁下属部分单位自发成立了法律顾问室,成为在国有企业中较早设立法律顾问的企业之一。我就在这个改革开放的春天里诞生了。
  1992年,又是一个春天,党的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我的人生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中国中铁下属部分企业开始成立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对于我的成长而言,是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在这个阶段,我依然还很弱小,在认识上还处于朦胧阶段,企业对我的认识也还不足,重视程度也还不够。在改革开放春风的沐浴下,到了2000年,我的法律顾问队伍已经发展到了90名。

春光下茁壮成长

  2001年,又是一个春天。在世纪之交,召开了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国中铁被选为24家国有重点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对我来讲,这是我成长过程中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逐渐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企业的法治工作、法治建设,都进入到一个大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时期,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推行了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以事前预防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以重大的制度审核、重大的决策审核,以及重大的经济合同审核为重点的整个法律工作机制的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在这个阶段,出台了我的第一个管理办法《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和工作职责。在这一时期,我的法律顾问队伍逐渐壮大,重要子企业均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18家子企业设立了总法律顾问,23家子公司设立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人员总数增长至近700人。

春辉中矫健前行

   2012年,又是一个春天,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这次大会给我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强劲动力和活力。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我的名字被正式确定为——“法治中铁”。
  我的法律顾问达到了1177人。40家二级企业中有36家设置了总法律顾问,39家设立了法律合规机构,其中设置专业化总法律顾问的有14家。439家重要三级企业有232家设置了总法律顾问,年营业额15亿元以上的315家重要三级企业全部设立了法律合规机构。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驾护航,起到了重要作用。近五年,我累计出具决策会议审核意见21867份,提出审核意见10.7万条,被采纳意见8.9万条,决策会议议案审核率达100%,意见采纳率达83.2%。我积极组织向全国人大、最高法院、住建部、国资委等提交立法、司法、执法建议56份,提出意见168条。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与中国中铁形影不离,从北国冰城的哈大高铁到雪域高原生命禁区的青藏铁路、从美丽的内蒙古草原飞驰而来的张呼高铁到天涯海角的海南环线;从西伯利亚的俄罗斯高铁到欧洲的匈塞铁路,从狂野的非洲大陆到神秘的亚马孙雨林,从高度发达的北美到地广人稀的澳洲大陆,都有我——“法治中铁”的身影。无论中国中铁走到那里,我都会与她形影不离,为她保健护航,助力她加快建设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特大型综合产业集团。 侯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