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从5月1日起,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开始实施,将原本17%、11%税率分别降低为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预计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减少幅度小于销项税额,增值税税负有所下降,企业收入将得到提高。但在税改过渡时期内,企业能否真正享受政策红利,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税改后工程承包总价与各项采购价格调整的联动情况、原本为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可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造成的进项抵扣减少、对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界定等,都有可能造成企业成本增加、利润损失。
此前,股份公司已就做好应对增值税深化改革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测算分析税改带来的相关影响,并就做好应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如全面梳理一般计税项目增值税纳税义务,及时收款、开票,确保总分包收入的匹配性;针对业主可能的价格变化,提前策划议价方案,以确保成本不因此次税改而增加;主动与供应商沟通,按照税率变化情况调整总价;重新梳理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对可能发生身份变更的与其谈判重新明确合同价格,确保企业不因此减少抵扣而增加成本等,保障本次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促进企业充分享受税改红利。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