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校成立于1984年7月,是隶属于总公司的二级单位,在总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2013年7月进入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管理序列。办公地址位于石家庄市中心区域。因发展需要,我校拟面向中国中铁范围内的正式在册员工公开招聘部门副职2名(副处职岗位),中铁系统外优秀人才也可进行自荐或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同党校价值观和培训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文字处理应用软件。
4.具备三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及相应业务岗位的基层工作经验和三年以上正科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心健康。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任职条件 1.研究中心(理论处)副主任1名,具体任职条件为:
(1)具备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在《中国中铁》报、《中铁党建》、《中铁工运》、《学习与探索》等刊物中发表至少5篇理论文章,文章发表以见刊为准;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起草综合性文稿的相关经验和成果;
(3)有研究经验和能力,主持、参加过社科类研究项目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社科类论文者优先;
(4)具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做党建思想工作,善于带队伍。
2.资产处副处长1名,具体任职条件为:
(1)熟知房建方面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具备房屋构造的基本知识,具有房地产开发或建设经验;
(2)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较好处理与地方政府机关部门、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
(3)熟悉固定资产相关财务工作,具备较强的商务谈判与合同管理能力;
(4)熟悉水电暖、多媒体设备的操作与管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互联网应用与管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期限:2016年8月28日至2016年9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并邮寄至党校校办王宏图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A座15楼。电话:0311-67660611):
(1)《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校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请到股份公司网站下载)。填写要实事求是,本人签名并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校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报名邮箱:448156931@qq.com;
(2)本人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材料、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明、专业研究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与所应聘岗位有关的背景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招聘考核。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研究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试用录用。对开始合格拟聘用人选,采用借调或助勤方式试用六个月,对原职级为正科职的人选,试用期满后履行考察程序做出是否提拔决定;对原职级为副处职的人选,试用期满后履行考察手续,决定是否调入任用。
四、注意事项
1.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非请勿来电来访。
2.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所有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
3.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党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4.本公告由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校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校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