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在今年的工作会暨二届二次职代会上,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长进讲话中也提出“深化市值管理”。
市值管理,即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再融资、分拆分立、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大股东减持增持等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其根本宗旨是实现公司长期发展,为股东创造真实价值。这不是短期的、碎片式的行为,更不是通过概念包装、题材炒作等方法影响股价短期涨跌。市值管理应遵循公司自治、充分披露和合法合规的原则,求真去伪、兴利除弊。其最基本的底线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决不能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侵害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运用市值管理工具时,上市公司要统筹研判、审慎论证、依法决策、合规操作,绝不触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高压线”。(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