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加强公司章程管理,4月11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国中铁总部召开部分中央企业章程管理座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就企业如何体现“一企一章程”,在公司章程中体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可自主约定内容,体现企业特点;公司章程中如何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公司章程的起草、修订应当符合哪些基本要求;对国资委审核批复中央企业章程的意见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国中铁在座谈时介绍了公司章程日常管理体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章程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管理情况,公司章程管理中的党建工作实践,并对国资委审核批复中央企业章程提出了意见建议。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于宝恒,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党建工作局有关人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领导,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杨良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董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