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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7日
中国中铁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获国资委好评
国资委验收工作小组到公司现场验收 李长进董事长全程参与并讲话
文章字数:1,302
  本报北京讯 9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验收工作小组到中国中铁开展现场验收。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主持了验收工作,法规局有关负责人,国航、中航油、中煤的总法律顾问参加了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小组逐项查验了中国中铁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和成果,周渝波局长对验收结果进行了总结评价。
  中国中铁高度重视。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长进全程参与并讲话,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于腾群代表公司汇报了落实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工作情况。股份公司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在京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参加了验收活动。
  周渝波局长代表验收工作小组对中国中铁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是在公司领导班子强有力的领导下,公司经营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法制工作走在中央企业前列;二是法制工作在领导重视和推动下,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法律纠纷特别是合同纠纷呈现下降趋势,说明法律审核把关日趋严格,合同管理日趋规范,特别在涉外法律纠纷处理方面应对有方,效果明显;三是法律顾问队伍发展很快,适应了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各个方面对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人才规划给予了大力支持;四是希望中国中铁改革发展、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他要求,第一,继续提高对依法治企重要意义的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具有深远影响。企业要关注基业长青、打造百年老店、实现可持续发展,要适应中央企业做强做优这一新阶段新要求,就必须将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第二,提高队伍素质。企业“一把手”要全力推动,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素质。第三,实现业务融合。“五个适应”的核心是适应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法律风险防范应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应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落实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队伍的知情权,使他们了解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情况,及时将法律咨询、法律论证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公司领导。第四,要继续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的工作质量。
  李长进董事长向验收工作小组对中国中铁的充分肯定表示感谢。他指出,中国中铁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企业法制工作,有效防范了各业务板块的法律风险,法律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法制工作水平、法律顾问责任感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显著成绩,法律工作者的地位得到提高并受到广泛认可。同时,在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队伍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离国资委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法制工作对企业、对管理者本人以及利益相关者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国中铁将深入贯彻国资委关于法制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持续加强和改进法制工作的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执行效果,对所属公司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争取用一年时间使企业法制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要以本次验收为契机,全面总结工作,认真查找不足,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基础管理工作,打造团结协作的学习型组织,使每一位法律顾问的智慧和朝气竞相迸发,为依法治企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
  于腾群总法律顾问向验收组介绍了中国中铁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和贯彻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情况。(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