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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 朱丽媛
文章字数:78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要在“学懂弄通章节条文”中增强“思想自觉”。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要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通读,联系实际学,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坚决克服走马观花的“做做样”、囫囵吞枣的“交交差”、浅尝辄止的“打打卡”。同时,要善于拓展学习方式,主动带着问题学,跟着案例学,对标先进学,互动交流学,全方位、多角度地贯彻党纪学习教育。
  要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中实现“行稳致远”。拥有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优势。革命战争年代,严明的党规党纪极大地保持了党内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平发展年代,党章党规党纪又成为治国理政、管党治党、从严治吏之重器。“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在慎言慎行、慎始敬终中修炼内心,不越“雷池”,不闯“红灯”,节制自身欲望,管束自身言行,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要在“知行合一追求实效”中交出“满意答卷”。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落脚点落到干事创业上。要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经常拿党章党规自检,主动同先进典型对照,以如履薄冰的自觉,严守纪律规矩,永葆赶考的清醒和谨慎,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进本单位重难点工作结合起来,以生产经营取得的实际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