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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
蒋绍明:生命在烈焰中升华
文章字数:677
  陕西宝鸡讯 在中铁宝桥的群英谱中,记载着一位特殊的英雄,时至今日,每当人们谈论许许多多为振兴宝桥而做出过贡献的英模时,总要想起他。他就是在参加扑灭山火后不幸坠崖牺牲的烈士蒋绍明同志。
  蒋绍明,男,汉族,四川广安人,1951年5月18日生于重庆。1956年,蒋绍明随支援西北建设的父母迁至位于西安的西北国棉五厂,1968年,蒋绍明到宝鸡凤翔县插队,而后进入宝鸡桥梁厂工作。
  在青少年时代,蒋绍明曾有过扑灭大火和抢救落水儿童的壮举。他质朴善良,乐于助人,勤恳敬业,曾两次被评为车间先进生产者,三次被评厂级先进生产者,并在他牺牲的前几个月,光荣地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1984年4月25日,宝鸡。已近五月,天气仍凉。秦岭山脉的柞角山上,却已显露出一派生机,引来了许多春季采摘的人。突然间,山中枯草树枝燃起了火,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不一会,半片山便已笼罩在烟火中了。人们万分惊恐,急忙向山下宝鸡桥梁厂所在地逃去。
  其时,铸钢车间工长蒋绍明刚带女儿游完公园正准备吃饭,听到人们呼叫“救火”的喊声,他来不及细想,抓起衣服便跑出了家门,随同其他救火人员乘车率先到达了出事地点—柞角山。上山后,大家分片向火区进发,蒋绍明冲在这扑火队伍的最前列。
  经过大家五六个小时的奋战,山火被彻底扑灭了。待到下山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本来走在队伍后面的蒋绍明跑到了前面,担当探路人,把安全留给了同事,自己却不幸坠崖牺牲,献出了自己33岁的年轻生命。
  1984年12月29日,为了表彰蒋绍明同志的英勇事迹,陕西省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中共陕西省委、宝鸡市委、宝桥厂党委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并授予蒋绍明“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