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中铁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企业运行体制、顺畅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更是治理干部不敢为、不想为的有效措施。这对激发各级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精神,熔铸干事创业激情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
正确处理好“敢为”和“乱为”的关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容错是鼓励在企业改革创新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让“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人“干成事”。创新,需要敢闯敢试,需要大胆地尝试。“敢为”是改革创新的前提和基础,是在未知领域内探索的实践,需要足够的胆量和勇气,需要破除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式。但鼓励“敢做敢为”,决不意味着允许“乱为妄为”,更不是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于不讲党性原则、破坏制度规矩的盲目蛮干行为,以及不讲原则的个人专断和一意孤行,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正确处理“容错”和“纠错”的关系。容错和纠错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一体两翼”,二者并行不悖。容错是承认改革创新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旨在鼓励干部敢想敢干,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改革创新,允许干部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大胆尝试,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纠错旨在引导党员干部及时发现错误,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矫正偏差,并认真研究完善公司经营战略和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和不良影响。所以,仅仅允许容错试错还不够,还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主动纠错。只有把容错和纠错结合起来,才是对有效运行容错纠错机制的科学认知,才能避免重大失误,从而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要正确处理“严管”和“厚爱”的关系。严管就是厚爱。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是经过组织多年培养、层层选拔,经过各种锻炼和考验成长起来的,是企业发展的宝贵财富。我们既要严管、苛责,也要善待、关心。要对干部从严要求,严肃执纪抓作风,动真碰硬抓问责,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同时要准确把握“公”与“私”这个衡量标尺,当干部因敢抓敢管触及他人利益而遭受诽谤时,要坚决做到及时核实和澄清;在干部因改革创新受到排挤非议时,坚决给予保护和鼓励;对经过调查确认举报失实的情况,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还干部清白;对借机发泄私愤,错告、诬告他人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