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治成
近年来,从中纪委通报的各地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看,公款旅游问题依然屡禁不止。特别是有些单位借党日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广受群众诟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政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党的生日将至,各单位党组织也在陆续开展寓教于乐的党日活动,因为党日活动的地点可以不限于本地,所以通常选中外地的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等作为党日活动举办地点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不排除有些单位和个人打着将党日活动变身公款旅游的小算盘,借机领着家属子女参观风景名胜,大搞“移花接木”。对此,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洁弦”,不给“灵活之人”留下可乘之机。一是要定制度,夯实好开展活动的基础。对开展党日活动要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做具体明确的要求,从制度源头堵塞漏洞。二是要严把财务报销关。对开展党日活动的相关发票要按照活动方案严格审查,防止变更活动地点、延长活动时间,致使活动预算超标;对没有安排参加活动的人员和领导家属子女有无费用报销要严格把关,防止“浑水摸鱼”。三是要严肃问责。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在活动前做好监督提醒,对活动中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对党日活动变身公款旅游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既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同时又追究纪检领导的监督责任,惩前毖后、以儆效尤,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