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成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时俱进,纪法分开,划定红线,强调追责,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标尺”。《条例》实施后,一些党员干部却感觉新《条例》管得太严太细,被约束太多,更不自由了。
自由快乐,人皆向往。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到底什么样的生活才是自由快乐的?
我们可以从《明史杂俎》中的一则杂记得到些许启示。据载,朱元璋问群臣:“天下谁过的最快乐?”有人说位居显赫者,有人说金榜题名者,还有人说富甲一方者……只有大臣万钢见解独到,他答道:“畏法度者最快乐。”朱元璋听后对其大加赞赏。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规矩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当前,企业党组织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严守纪律才能确保企业干部员工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地取得进步发展。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使命的公民,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所以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要严于宪法和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党员干部应该认识到,自由并不是无所节制、为所欲为。在党内,党员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讨论党内事务、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并不意味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风筝之所以能在高空飞翔,是因为有一根丝线牵着;镜子之所以不易破碎,是因为没有脱离镜框。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曝光的贪腐案件看,种种腐化行为大多是在“大老虎”们自由出入的地方,自由挥霍权力的时候发生的。他们贪图一时的“自由”,成为断线的风筝、脱框的镜子,最终换来的是毁灭和不自由。
由此足见,纪律是自由的限度和保障,也是自由的基础和根据。党员干部的“自由”,应该是时刻秉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掌好权用好权,不贪恋无约束的“自由”。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拿不该要的钱,不搞物质攀比,没有人情羁绊,就会得到物质的自由;“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做好该做的事,尽到应尽的责,就会收获干事的自由;守好为人处世底线,不碰党纪国法红线,有坦然之乐而无囹圄之忧,最终收获精神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