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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3日
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央企法治工作会议
中国中铁29名个人、5家单位获表彰
文章字数:933
  北京讯 2015年12月28日、29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召开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中央企业的法治工作,部署“十三五”时期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会议对中央企业“十佳百优”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及“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中国中铁共有29名个人、5家单位受到表彰。
  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副秘书长周渝波及国资委相关厅局领导出席会议。王文斌在讲话中指出,“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将努力推进“一个升级、两个融合、三个转变”,力争在更高层次上、更广领域内实现“五个突破”。“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将进入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关键阶段,企业法治工作肩负的责任更重大、任务更艰巨,各中央企业要围绕“十三五”时期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做好本企业法治央企建设的规划部署,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加快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整体素质。
  会议由国资委法规局局长郭祥玉主持。中央企业分管领导和总法律顾问参加了现场会议;除现场会议外,国资委、各中央企业和各省国资委还组织了分会场视频会议,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各二、三级单位近300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又讯中国中铁法治工作得到会议充分肯定,共有29名个人、5家单位受到表彰。股份公司总法律顾问于腾群被评为中央企业“十佳”总法律顾问;股份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王怀远和中铁航空港总法律顾问高山获评中央企业“百优”法律顾问;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吴青及中铁一局法律部部长王双兴等22人被评为“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和中铁一局、二局、七局、大桥局等5家单位被评为“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吴茵和中铁建工总法律顾问李磊等4人被评为“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近年来,股份公司高度重视法律工作,立足于改革发展大局,始终将打造“法治央企”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以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为抓手,通过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高效的法人治理体系、严密的风险管控体系、有力的市场维权体系,积极指导推动依法决策、依法竞争、依法发展,有力地保障了企业稳健运营。(吴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