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讯 12月3日,中铁四局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核算的三季度绩效工资标准分别发放给所属各项目部。像这样每季度核算并发放一次绩效工资标准已经成为该公司推进绩效考核的一个“规定”动作,切实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全体员工干劲。
该公司现有员工2000余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近50个项目部。以往,该公司采用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采取项目部自行发放奖金,上报公司备案的收入分配模式。但由于所处地域、项目管理者、项目经济效益的不同造成相邻甚至相同区域的不同项目部的员工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影响了一部分员工的生产积极性,甚至出现员工流向效益较好项目部的现象。
为建立和完善更加合理的薪资分配模式,2014年下半年,该公司先后召开两次总经理办公会和三次专题会议,成立了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安排企管部、人力资源部对同级子、分公司项目和公司各项目员工的薪资情况进行调研和意见征求,并最终于去年12月16日制定并下发《中铁四局四公司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及领导班子期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公司项目经理部岗薪制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四公司机关岗薪制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办法》3份文件,迅速在全公司试行。该公司将各项目部的产值形象进度、安全质量状况、责任成本管理、现款上缴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每季度由各业务部门综合评分,报总经理签字后,确定当季度绩效工资基数,批复下发后由各单位执行。
与原来相比,此次改革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基数和系数都有大幅的增长;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每年一次考核兑现,将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期末绩效考核兑现)相结合进行期薪分配,大力激发了班子成员的管理积极性。
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实行一年来,各项目部私发乱发奖金的现象完全消失,各项目部之间比产值、比安全质量、比成本管理、比现款上缴的良性竞争氛围浓厚,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显著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施工生产。(陈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