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良品
在许多事故发生后,当问起责任人相关的安全知识时,他们往往回答得头头是道。为什么还容易发生事故呢?主要原因就出在他们“知道”如何做,但是却没有“做到”。许多酒后肇事司机,不是不知道《交通法》规定严禁酒后驾车,遗憾的是他们没有“做到”。发生在生产一线的悲惨事故,也有许多类似举不胜举的例子。
比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当煤气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措施,从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就一直在强调,当事人肯定“知道”,但往往不去严格地“做到”,结果酿成悲剧。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只“知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做到”。即使我们把《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倒背如流,但如果不去严格“做到”,事故就有可能在刹那间发生。
作为一名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奉劝广大工友在动态复杂的生产作业活动中,必须要将“知道”的,严格落实到“做到”上来,才能确保人身与企业财产安全,才能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才能推动企业文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