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3月5日至15日,新增补的全国人大代表、中铁电气化局高级技师巨晓林出席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参会期间,巨晓林提交了他的第一份履职建议——《适应依法治国,加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积极建言献策。
巨晓林认为,农民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很大贡献,然而农民工在社会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当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维权之路步履艰难。这既有农民工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传统观念较强,法律意识薄弱的自身原因,也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维权程序不畅通,相关监督不到位等外部原因。
巨晓林建议,加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多管齐下。一是建设健全社会保障农民工权益法律体系,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依据。针对农民工的职业特点,建立农民工的分层保障体系,分层分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形成社会保障新常态。二是促进用工单位和执法单位依法办事。从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并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机制,及时预防和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三是树立正确的维权理念,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政法部门及用人单位应该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在提供法律法规服务的同时消除隐患,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参会期间,巨晓林先后接受了新华社、经济日报、北京日报等媒体记者的采访,介绍了自己的成长历程及中国中铁在农民工管理中的“五同”成功经验。 (罗瑞军 张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