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2月25日, 中国中铁党委印发 《中国中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 (试行) 》 , 要求各级领导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采用廉洁承诺书的方式, 向本单位员工公开作出廉洁从业承诺, 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对领导人员从业情况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上带好头、 做榜样。
多年以来, 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 , 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 。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 是股份公司党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近几年, 股份公司党委不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 开展内部模拟审计、 巡视巡察、 领取年薪外收入专项治理、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 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不断向好。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 是对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再深化。
《中国中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 (试行) 》 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中国中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高管、 纪委副书记、 工会副主席、 安全生产总监、 副总工程师、 副总经济师、 副总会计师、 高级专家、 监事会成员、 部门正副职, 项目经理部 (包括各类型指挥部) 班子成员, 要求各级领导人员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履行 “一岗双责” 方面;在加强廉洁自律,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近亲属、儿女亲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方面; 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 不插手干预工程任务分割、 招投标方面; 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和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和岗位要求, 提出岗位廉洁从业要求等5个方面, 作出公开承诺。
该制度明确规定, 将对违诺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具体违诺行为, 将分别采取纪律处分、 组织处理、 经济处理和实施禁入限制等处理措施, 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将给予责令辞去现任职务、 免去现任职务以及两年至五年不等的岗位、 职务禁入限制处理。 (纪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