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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4日
股份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完善党委履行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
文章字数:663
  北京讯 6月25日,经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党委履行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程序要求写入《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修正案作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以出席股东93.88%的同意率高票审议通过。
  中国中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周密部署,密切关注监管新政新规,持续关注舆情,有针对性地开展股东识别,积极了解股东表决意向,加强与中小股东特别是境内外机构投资者沟通,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组汇报,并经制度评审会、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董事会研究审议后,提前45天发布公告,提交股东大会决策。此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完善细化了党委履行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和衔接机制,是中国中铁继率先完成“党建入章”工作后,进一步细化治理主体权责,理顺沟通衔接流程,将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一步,对切实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能与董事会“定战略、决大事、控风险”职能有机结合,完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具有积极示范作用,为中央企业,特别是央企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资委党委2018年度重要工作部署发挥了积极表率作用。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精神,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写入了议事规则,完善了“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董事会决策机制。
  此外,根据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中关于“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的相关内容,中国中铁《章程》作了相应修订。 (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