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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6日
严查违法违规 消除事故隐患
股份公司启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从5月初到12月底,分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文章字数:902
  北京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股份公司决定自2018年5月3日至12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以隧道与地下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此制定并印发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涵盖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与地下暗挖施工、盾构施工以及市政、房建深基坑施工项目。围绕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盾构及深基坑施工控制、关键时段和关键节点风险管控,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上10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从而强化各单位及项目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与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强化关键时段和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意识,提升安全质量自控能力,努力实现有效防范一般安全质量事故、降低较大事故频次、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标要求,促进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重点治理阶段(5月21日—11月30日),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为深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股份公司要求各单位和项目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素质;加强风险管控,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事故。
  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股份公司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和项目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各单位和项目部要把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及国家部委、建设单位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相结合,把安全专项治理重点的10项内容纳入各级安全检查范畴。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情况纳入季度安全质量监管信息汇报,并于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公司将在季度安全质量视频例会中对各单位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