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指导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国中铁党委12月2日向全公司党组织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凝聚了党内高度共识,体现了全党共同心声,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供了保证,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要突出重点学习。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六中全会公报、全会辅导读本等材料,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
二要全面系统学习。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全面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
三要分层组织学习。要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把学习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理论武装的重点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加强指导督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要重点抓好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报告、培训班等形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以上率下把学习引向深入。
四要大力宣传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的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六中全会重要精神,把全会的重要精神和重大意义讲清楚;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讲清楚。要充分利用简报、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对全会精神的宣传和开展学习情况的报道,大力营造认真学习宣传六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一级抓一级,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检查、指导和督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全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改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要增强“四个意识”。要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
二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要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遵循《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当,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最大限度汇聚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
三要加强党内监督。要聚焦党内监督任务,确保党章党规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明确党内监督内容,即遵守党纪国法,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八项规定,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要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宣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