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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人才活力须防“三多三少”
  □  陈慧
  近日,笔者到项目部宣讲时,耳闻一个有着二十多名员工的架子队因一名测量员辞职后,整个队就出现停摆没法作业的事情,令人深思。
  综合近两年来项目人员管理情况和各方反馈的问题,究其原因,认为是“三多三少”现象在作祟。一是领导岗位多,作业人员少。缺少干活的员工,领导们往往不知所措,处于闲置状态。二是理论型员工多,实践型员工少。一些员工善于纸上谈兵、高谈阔论,实践起来则反映出其基础不牢,做事夸浮,知难而退。三是表现型员工多,实干型员工少。表现型员工只会安排指挥他人行动,将他人成绩据为己有并且邀功积极,善于在领导面前吹嘘。
  今年是国企改革实现提质增效的攻坚年,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完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人才活力,才能确保提质增效目标实现。
  “三多三少”现象容易导致企业内部的人才结构性失衡,不利于人才开发和成长,严重时还会造成人才流失,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影响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因此,要想激发人才活力,突显人才效益,必须防止“三多三少”现象。
  克服“三多三少”现象,一方面要从体制入手。企业决策者必须更新管理观念,尊重理解人才,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斩断企业内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网,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价值观,在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人事部门应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善于发现员工的长处,合理配置工作岗位和合作团队,并为合作团队搭建快速成长平台。
  另一方面要从机制方面入手。企业在制订人才政策时必须考虑人际交往的公平、程序的公平以及结果的公平,维护人才的公平感与积极性。要坚持突出业绩导向,以业绩评价为核心,健全“素质能力、履职表现、工作业绩”“三位一体”的人才评价体系,把素质能力与岗位资格相比,重点评价“能不能干”;把履职表现与职责要求相比,重点评价“肯不肯干”;把工作业绩与绩效目标相比,重点评价“干得怎样”。要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完善激励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导向。
  激发人才活力是一项系统长期的战略任务,而“三多三少”现象无形在阻碍企业发展和提质增效的步伐。对于国有施工企业来说,克服“三多三少”现象,实现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才是根本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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