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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0日
可以防微杜渐,何必“刮骨疗伤”
文章字数:777
  □蒋修妮
  最近,在中铁五局一公司开展的机关部门履职效能监察工作中,效能监察部门对3个履职不到位、存在内控风险隐患的部门采取了绩效考核降为C级、部门负责人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罚。通报一经发布,引起公司内部一阵波澜。这是该公司自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以来开出的最严厉“罚单”,刮骨之痛,切有体会。
  从通报中可以看到,所有被查出的问题都是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避免的,所有的问题来源都是因为一次的“无所谓”、两次的“没注意”、多次的“就这样”发展到最后“补不起,藏不住”,被通报成了必然的“反馈”。
  相信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单位存在。部分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只关注当前的重点工作,忙于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忽略了日常工作中的小事小节,出现了问题没有及时纠偏,认为审核回复早一日晚一日没关系,劳务合同签订等几天也没事,都放在一边,把新鲜的“果子”打入冷宫,结果积压问题越来越多,台账越来越混乱,临到检查却无从下手,好好的果子变成一筐烂果,让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在这里,引用“扁鹊三兄弟”的故事可能更为贴切。扁鹊认为其长兄医术最好,仲兄次之,自己最差。因为长兄治病于病发之前,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名气无法传出去。仲兄治病情初起之时,人们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而他自己是治病情严重之时,因此得享盛名。但治病于未发,才是最高境界。
  和“治未病”一样,在日常工作中,职能部门内部就应建立起常态化的自我监督修复机制,把效能监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真正作用于各部门各岗位,自动开启部门内部的“漏洞查找功能”。如以一月或一旬为周期,拿出专门的时间对工作进行细致梳理,对那些平日里“避而不提”“能拖就拖”的工作着手整改补漏,及时把问题闭合在最小范围内。如果只是自动回避,一错再错,将错就错,待到病入骨髓,上级使用强制性手段时,得来的只能是“刮骨疗伤”的痛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