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贵生 中铁六局呼和浩特公司
近读《鲁迅大全集》中一则故事:鲁迅得知某家出版社计算稿酬时,只以字数为准,标点符号除外。于是,在应约撰写一篇文章时,他从头到尾,一气呵成,连成一片,通篇没有划分段落,更没加标点符号。编辑看后,以断句为由,要求先生对文章分段落并加标点符号。鲁迅回复道:“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了鲁迅先生的意见。
这则有趣的故事,使我想起上小学三年级时的一件事。一次,老师讲述标点符号使用方法之后,要求学生写一篇五六百字的日记,强调要正确运用标点符号。本人天生愚拙,再加上上课没注意听讲,完成作业非常困难,只能耍“小聪明”任意在十几处添加了标点符号。老师在点评作业时,把我和姓贺的同学日记作为“范文”重点评说,说我用得过少,总算蒙对几个;小贺用得过多,每两三个字就点一处,结果只有一处点对,就是在日记的结尾。当时,我羞愧难当,脸和脖子变成了“鸡冠”。
在第二次点评时,老师表扬了我。他指出许多同学存在的问题后,讲了两个有趣的故事,虽然历经半个世纪之多,但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一曰:从前有一卖小吃的生意人,在十字路口侧墙下摆摊,常有行人路过小便,既不卫生,又影响生意。其灵机一动,写了“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的告示。哪知有一行人,二话没说冲着告示小解。当他与其理论时,发现告示牌加了标点“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两人面面相觑,无言以对。二曰:旧时一位城里书生,不惜千里之苦,远到荒凉偏僻之乡省亲,男主人倒也客气,妇人言谈举止多有怠慢之处。书生意欲离开,苦于瓢泼大雨,荒野之地难觅栖身之所。正值左右为难时,发现桌上有一逐客便条:“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既然你六亲不认,不仁不义,我亦非等闲之辈,书生随手用笔加了标点。当妇人看到“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时,犹如满嘴牙被打进肚里,难以启齿。
这两则故事使我懂得标点符号的重要性,如果使用不当,容易发生与原意相悖的笑话。后来我注重标点符号的学习,同时收集了一些故事,不妨赘述一例:1916年8月,胡适作《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一文,成了中国新式标点的奠基之作。1918年,胡适作《中国哲学史大纲》,使用了新的标点符号。出版后,特意送了一本给章太炎,上写“太炎先生指谬”,下署“胡适敬赠”。两人名旁各加了一条黑杠符号。章不明白符号的含义,非常恼怒,大骂:“何物胡适,竟在我名字下面胡抹乱画!”及至看胡的名字旁也有黑杠,气消一半。看来在新式标点的应用过程中,还是有颇多波折的。
我想这些有趣的故事,可能对您学习、研究标点符号有所裨益或至少能博尔开心一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