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讯 2013年底,根据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通知,贵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保从2014年1月份开始调整,中铁二局一公司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大额医保的收缴,涵盖公司在职员工、离退休员工、内退及待工人员。在每年年底及次年年初,一公司社保中心按照属地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大额医保的清收及缴纳工作。根据筑医改通〔2013〕1号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份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缴费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96元调整为192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承担96元。目前,一公司参保员工约5800余人,单位将为员工缴纳约56万余元。
为认真落实国家这一政策待遇,一公司社保中心积极与地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及时将文件精神与资金额度向公司领导汇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对全体员工做好政策宣传,尤其是对广大离退休员工做好解释和答疑工作。 (李春玉)